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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细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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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丰医院 唔交钱 医生就唔救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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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6-27 11:55:21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4楼(廖悦彤方圆) 的帖子

新丰家园网,新丰百事通。
廖悦彤方圆:就别打架了。 (2012-06-27 09:42)
也不能给人家打吧
22#
发表于 2012-6-27 18:11:30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3楼(龙井622) 的帖子

龙井622:别说医院没钱就不救人,就算是你想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啊,就说咨询费都得20万。 (2012-06-27 02:38)
直接晕倒的了。20万,坑爹。
23#
发表于 2012-6-27 18:12:22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7楼(酸不甜) 的帖子

酸不甜:[s:114] 看了蛮纠结的问题,“手心手背”都是肉。以后还是少点惹是非,免打架,医生也再来点医德。都好了 (2012-06-27 11:44)
医生也有制度制约的吧。关键是医院。
24#
发表于 2012-6-27 18:18:02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2楼(筱筱) 的帖子

筱筱:医生也有制度制约的吧。关键是医院。 (2012-06-27 18:12)
还是喜欢以前的医生
25#
发表于 2012-6-27 18:48:13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1楼(筱筱) 的帖子

筱筱:直接晕倒的了。20万,坑爹。 (2012-06-27 18:11)
这个可是要直接找那些相关负责人的咨询费,这年头,不拿点好处费,谁愿意帮你弄这个指标呢?
26#
发表于 2012-6-27 21:31:05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8楼(细威) 的帖子

细威:古惑仔 (2012-06-27 11:53)
呵呵!还真有古惑仔啊!
下次希望细威打赢了。
2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6-28 00:02:19 | 只看该作者
一定百战百胜!,不会让你失望的    虽然我比较小个 打起来可不弱
2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6-28 00:03:45 | 只看该作者
据说这论坛有公安,我以后就不说这些事情了哈    我可不想进去蹲。
29#
发表于 2012-6-28 00:51:17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3楼(龙井622) 的帖子

龙井622:别说医院没钱就不救人,就算是你想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啊,就说咨询费都得20万。 (2012-06-27 02:38)
[s:66][s:66]
30#
发表于 2012-6-28 01:33:44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7楼(细威) 的帖子

细威:据说这论坛有公安,我以后就不说这些事情了哈    我可不想进去蹲。 (2012-06-28 00:03)
[s:114]
31#
发表于 2012-6-28 01:37:34 | 只看该作者
[s:89] 专业翻页
32#
发表于 2012-6-28 11:41:23 | 只看该作者

回 6楼(龙井622) 的帖子

龙井622:
你见过有哪个地方的医生会先救人后交钱的呢?除非是特种疾病,一般这些砍伤的,不拖你一时半会绝对不会先救人的。
哥親身經歷:一個‘有為’青年路過105被騎石馬踢了,傷勢狠重。家人把他送到家鄉的某醫院搶救!大白天的、竟然沒有主治醫生在場!!傷者家屬空等候了二十分鍾!!望著孩子身上沾染著還未凝固的鮮血,還有不時傳來孩子痛苦的呻吟……

傷者的母親作出了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——馬上把兒子轉送到省城的大醫院進行救治!中間還有一些不和諧的節奏就略過不提……

傷者送到了省城的南方醫院。醫院接到了傷者、立即對傷員進行搶救!待搶救任務完成、傷員住進了ICU,醫院方面才與傷者家屬商討費用問題!



這個應該就是SF哥說的——特種疾病了!
33#
发表于 2012-6-29 17:19:10 | 只看该作者
以后有人被砍了 送中医院。。。
3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6-29 22:28:07 | 只看该作者
中医院也差不多的啦~~
35#
发表于 2012-6-30 13:55:03 | 只看该作者

回 32楼(a850205649) 的帖子

a850205649:以后有人被砍了 送中医院。。。 (2012-06-29 17:19)
哈!以后就不要被砍了!要砍就砍对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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